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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公示

来源:西市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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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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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公示

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原被确定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到期后,学校提出了继续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申请。根据《营口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营口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评估组评定,拟定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继续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培训项目为:保育员(五级、四级)、中式面点师、(初级、中级)美容师、(五级、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能力)计算机基础、(专项能力)中餐摆台、(专项能力)。

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情况: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潘凤丽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6540895-6

注册登记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南阳里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五拾万元整。

公示期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5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4881172

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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