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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 送达公告

来源: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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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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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市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营口市西市区同心医院(民办非企业单位)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予营口市西市区同心医院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营口市西市区同心医院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西市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提出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营口市西市区西华街29号

联系部门: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电  话:0417-4880010

营口市西市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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