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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市区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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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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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海潮寺庙会能够安全稳定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根据《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今年6月3日(农历四月二十七)至6月5日(农历四月二十九)海潮寺庙会期间,严禁在海潮寺外广场燃烧高香(香体长度大于500毫米,直径大于10毫米)和焚烧祭祀用品,并严禁将“高香”带入宗教活动场所。
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