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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6项整改任务验收结果公示

来源: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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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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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日,市住建局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西市区政府承担的第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20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9日


附件:

验收销号意见

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住建局组建验收组,依据《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和《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于2022年9月6日对营口鲅鱼圈区现存1处污水直排口问题进行了现场验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督察发现,鲅鱼圈区仍存污水直排口一处,位于鲅鱼圈区污水处理厂东南,由于鲅鱼圈城市生活污水产生量增加,进入鲅鱼圈污水厂的污水总量已超过其设计处理能力上限,部分无法处理的污水通过溢流口排入城市雨水暗渠,最终由鲅鱼圈港区排洪渠排入渤海湾。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通过实施三项工程,实现利用北部泵站,将鲅鱼圈老城区每日2-2.5万吨生活污水转移至沙河联熹污水处理厂和鲅鱼圈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其中:

1.在北部泵站至联熹污水处理厂之间,实施污水截流管线工程,在北部泵站至运河路北段铺设约5.9公里的压力管线;

2.对长江路及支线实施排水管线改造工程,铺设雨水管 线1.8公里、污水管线1.8公里;

3.对北部泵站及配套管线实施改造工程,在北部泵站至鲅鱼圈污水处理厂之间铺设1.1公里的压力管线。

(二)开展全地区的自检自查,发现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立行立改。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项工程已全部完工;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海问题。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鲅鱼圈区生活污水直排海问题已解决。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

加强泵站与污水处理厂调度运行,合理分配水量,开展日常排水口巡检摸排工作,彻底杜绝直排入海问题。

六、验收结论

符合验收标准,可以履行销号程序。

附件:验收组成员表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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