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成验收组,对照《营口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等方式,对西市区政府承担的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注明的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8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电 话:0417-2206054
邮寄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3号
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