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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市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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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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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24-02-07 15:30——2024-03-08 15:30

为全面贯彻落实《营口市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营服办发[2023]1号)》,严格执行中介服务业法规制度,严格落实中介服务业市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西市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联系人:徐子健

联系电话:4880207

传真:4880312

邮箱:xsqfgj@163.com

通讯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65号(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政编码:115000


西市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口市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我区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中介服务业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动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积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中介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为抓手,推动服务业稳步有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西市区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5年,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中介服务业知名品牌初步创立,中介服务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法制健全、监管科学的中介服务业体系。

二、任务措施

(一)优化中介服务发展环境

1.放宽市场准入。深化中介服务行政审批改革,取消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 行业协会商会能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事项的行政审批,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定或以备案等方式变相设定前置行政许可。加强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服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网上办”“一次办”。对新登记注册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名称核准、集团设立、投资人资格、经营范围、营业场所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条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谁管理、谁认定、谁负责”原则,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信用档案、披露和承诺制度,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将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评优表彰、政府采购以及政府实行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分局)

3.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期限,扩大信贷规模,优化审批流程,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融资便利。引导各类资本投资中介服务业重点领域。支持投资者以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作价出资设立中介公司,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等要素出资设立中介合伙企业。(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

4.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猎头机构引才融智作用,大力引进中介服务高精尖人才。对引进的符合相关政策的人才,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发展中介服务重点领域

1.信用服务。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多元化、规范化发展,推行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承诺公示,加快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重点发展信用评级、征信、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金融中介服务。加快发展金融要素市场,推动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创新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模式,形成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重点发展产权交易、融资担保、金融租赁、金融信托、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保荐、保险公估、期货经纪、资产管理、财务顾问、路演培训等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资局)

3.会计及评估服务。鼓励资产评估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创业投资评估、灾害补偿评估等业务,推动房地产评估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拓展会计、税务及评估服务参与经济转型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重点发展会计、资产评估、价格评估等服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4.咨询服务。加强高端智库建设,促进咨询机构“专精特优”发展,形成专业化、网络化咨询服务体系。适时开展环评机构及工程师专项检查工作,推动机构规范健康发展。重点发展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决策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环保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商务局)

5.法律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多专业协同、多层次分工、综合服务能力较强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贯彻执行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加强司法审判、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相衔接,重点发展律师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6.科技中介服务。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全面服务。强化科技中介队伍的专业水平,着力挖掘和培养一批“知政策、精技术、通市场、擅转化”的复合型人才,促进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探索引进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夯实我区知识产权服务基础。重点发展科技咨询、科技经纪、科技评估、知识产权代理、 质量认证、检验检测等服务。(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7.人力资源服务。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系统。重点发展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劳务派遣、创业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会展广告服务。探索“会展+”模式,大力推进会展业与商贸、旅游、文化等有效集成。推动广告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广告行业合法合规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会议、展览和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加强领导,在工作上迅速行动,积极指导社会中介组织健康、规范开展工作。同时,引导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见效。(责任单位: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持续推进脱钩改革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和《关于印发<深化全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民发〔2019〕88号)要求,在巩固2019年脱钩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坚持“应脱尽脱”原则,全面实现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营造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政策环境,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及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强化行业治理监管

整顿中介服务业市场秩序,打造良好、有序、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分类监管,建立重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清单制度。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指导价违规收费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及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加强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指导其健全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其指导、服务、 协调、自律和反映诉求等功能。开展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通过年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信息公开、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的查处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推动形成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及中介服务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围绕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


相关文件:

西市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解读】

关于《西市区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若干举措》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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