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实验小学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机构设置、部门职责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部门支出政府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二、部门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三、部门债务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十五、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
十六、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七、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包括增减变化情况等)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情况说明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包括增减变化情况等)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6、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营口市实验小学系政府办1-6年小学义务教育学校,学校共开设25个教学班,其中,一年级4个班、二年级5个班、三年级4个班、四年级4个班、五年级4个班、六年级4个班,并设立有校长负责制下的学年教研组、科任组、教导处、工会、少先大队等学校教学、群团机构。
学校开办校附属幼儿园一所,共有幼儿班3 个。
单位编制情况
本校现有政府编制部门核定教育事业编制64名,实有人数为6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1人。离退休人员情况:离退休人员总计52人,其中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51名。
二、部门主要职责
学校系政府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主要职责就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坚持国家制定的办学方向,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综合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依法接受国家义务教育。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预算收入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9.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29.27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预算支出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73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59.0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7.7万元),项目支出52.27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2022年预算比2021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费、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安排情况
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当年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元,下降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安排资本性支出41.3万元。其中:购置车辆支出0万元,购置设备41.3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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