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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西政办发〔2022〕17号 关于印发2022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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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市区2022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西市区2022 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升,依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助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示范带动、全民参与”的工作原则,围绕分类设施设置覆盖率、分类机制建设、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等关键任务指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一)年度目标

2022年,新增1个街道(五台子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且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阶段任务

2022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本级组织领导机构调整,成立工作专班,完成示范片区(单位)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制定工作;

2022 年 7 月底前,示范片区(单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全覆盖,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需求。基本建立涵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培训、巡查、宣传等内容的日常工作制度机制,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参与度达70%以上,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相关制度措施有效落实。

2022 年 11 月底前,示范片区(单位)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四、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时限,围绕体制机制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宣传培训等工作环节,制定具体推进措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

(一)强化分类体制机制建设

1.为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住建部通报反馈的意见,计划于 6 月 15 日前完成我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调整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立工作专班,指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参照市领导小组调整情况,调整本级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选优配齐业务骨干,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参与、调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本级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市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6月15日前,长期坚持

2.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年度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制定示范片区创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节点任务,梳理责任清单。要通过召开月度推进会、季度点评会、年度总结会,建立起包括教育、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督等行业部门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具体措施落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15日前,长期坚持

3.全区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等有关数据实行台账化管理,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数据统计并报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公共机构、住宅小区、相关企业(含经营场所)等单位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数据,经社区、街道收集统计后,由住建局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4.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指导全区严格执行国家对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对列入国家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按照规定予以标注,并进行回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在产品包装上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明垃圾分类类别,便于公众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5.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指导住宿、旅游等行业经营单位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可再生利用产品,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积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积极倡导“光盘行动”,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6.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积极推行“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优先采购可以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食堂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餐具等。

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7.全区生活垃圾统一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4 个类别进行分类。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019 年住建部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结合营口工作实际,按照因地制宜、便于操作的原则,分类指导目录和投放指南规范设置分类投放设施。各办事处和物业主管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各物业小区分类投放设施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城区建设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8.全区所有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示范片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相关企业、经营场所等要按标准设置分类投放设施。原则上,住宅小区每栋楼至少设置一个分类投放点(站)(可结合居民户数、场地条件等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并成组配套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每个小区出入口设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点(站),并配备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实行上锁管理、专人负责。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经营场所等,参照住宅小区做法,设置适量分类投放设施,以满足本区域分类投放需求。加强对物业小区分类投放设施标准的检查。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城区建设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底前,长期坚持

9.完成各分类投放点(站)的升级改造。改造后的分类 投放点(站)要充分考虑群众分类投放的便捷性和舒适性,体现人性化,应具备遮雨、照明、破袋等功能,方便群众分类投入生活垃圾。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小区内分类投放点改造工作的指导。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城区建设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10.针对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的特殊性,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设施配备、场地情况等实际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投放措施规范,确保厨余垃圾投放设施无遗漏,周边无异味;有害垃圾完全分类投放,防止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底前,长期坚持

11.各分类投放点(站)应当通过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橱窗、宣传展板、宣传导引牌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本区域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工作制度、投放方式、投放时间等信息,告知我市推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和投放指南等。每个分类投放点应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引导群众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底前,长期坚持

12.公共机构、住宅小区、相关企业、经营场所等单位, 应当在本单位适当位置以分类垃圾房或分类收集站等形式,设置一个生活垃圾分类交付点,作为与分类运输单位的交付场所。分类交付点要配备除臭、消毒、灭蚊灭蝇等设备,并与市政污 水管网联通,杜绝污水外流现象,达到整洁卫生、利于作业的要求。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7 月底前,长期坚持

13.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制定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大力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场所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前列、作出表率,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14.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将可回收物的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建设相当数量的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打包网点等,确保可回收物回收设施设备满足收运需求。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长期坚持

15.制定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分类管理规范措施,建立密闭、高效的运输系统,做到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日产日清。强化对厨余垃圾运输过程管理,坚决杜绝沿街遗撒、散味等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长期坚持

16.加强对有害垃圾的运输管理。参照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有害垃圾产生量、收集等实际情况,制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贮存和运输操作规范,明确有害垃圾收集、运输交接环节有关事宜,确保有害垃圾在贮存和运输等环节严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17.为落实省住建厅2025年城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任务,城市其他垃圾原则上分类运输至营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采取焚烧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长期坚持

18.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文件,督导低值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回收和再生利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协调可回收物进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长期坚持

19.协调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按照危险废物处置有关规定,对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组织分类动员宣传教育

20.制定印发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工作实施方案,实现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编制幼儿园、小学、生活垃圾分类教材或知识读本,并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组织学校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每月组织不少于 2 次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推动以上措施形成制 度、长期推进、常态落实。

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21.各办事处以及各宣传单位(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并协调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实时报道,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22.以街道、社区等为单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队伍,加强联系群众,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活动,每季度入户宣传率(入户宣传的户数占本辖区居民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40%,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促进居民份分类习惯养成。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六)依托基层组织社区治理

23.各单位要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选取部分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聚焦“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社区环境目标,形成试点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24.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建立四级常态化联动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联动会议、活动等,促进具体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25.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每季度至少研究 1 次垃圾分类工作,每月组织党员、干部至少开展 1 次垃圾分类示范、主题实践等活动,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26.以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作用,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推动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七)推动分类文明习惯养成

27.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大力倡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形成制度性宣传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28.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积极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青少年、广大妇女、家庭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八)落实分类工作保障措施

29.建立完善各类工作信息报送机制,逐级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信息,确保客观、准确的掌控工作进展,及时改进工作措施,促进整项工作进展的真实性和工作措施的连续性。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30.各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垃圾分类专项资金预算项目,逐年度增加财政预算金额,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本单位开展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分类宣传培训、分类激励奖励等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责任单位: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2 年 6 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动。从去年年底住建部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评估通报看,当前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在组织领导、部门联动、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在推动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工作制度机制上寻求突破,扎扎实实地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因地制宜,注重效率。各单位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等各级有关的政策文件,加强工作研究,确保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既符合各级的政策要求,又满足本单位实际情况。要注重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工作研究,在分类收集投放点(站)建设、分类宣传培训、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等方面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避免推进过程中走弯路、做无用功。

(三)聚焦常态,久久为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涉及人们思想观念、习惯养成变革的长远工程。各单位要着眼长远,聚焦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和分类宣传教育等各个工作环节,积极探索建立起相配套的工作制度机制,做到相关的工作尽可能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决杜绝“工作落实一阵风”的现象。

(四)强化考核,落实督导。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按季度对各单位工作进度、落实质量进行调度评估考核,通报评估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或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西市区2022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西市区2022年推进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赖文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刘德新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高  淼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吉辰   区住建局局长

杨  森   区财政局局长

张雪莹   区商务局局长

高  勇   区市场局局长

胡永新   西市区环境生态分局局长

郭金英   区教育局局长

叶  超   区城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宝军   滨海办事处主任

陈艳丽   清华办事处主任

石俊峰   五台子办事处主任

张涵识   得胜办事处主任

常江浩   渔市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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