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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西政办发〔2022〕22号 关于进一步核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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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相关驻区单位:

为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污染,进一步改善西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核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文件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结合西市区工作实际情况,对照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关于重新划定核实高污染禁燃区通知》的文件中禁燃区划定,重新核定如下:

西市区原禁燃区为:①辽河大街-滨河大街-新华路-渤海大街-体育馆路-青花大街-新华路-海澜街-科园路-科飞路;②海澜街-盼盼路-青花大街-市府路(范围内的西市城区)。由于西市区的行政区域重新规划和调整,因此西市区禁燃区重新划定,划定路线为:滨河大街-辽河大街-科飞路-渤海大街-得胜路-海澜街-盼盼路-与站前区交汇处-市府路-青花大街-体育路-渤海大街-新华路-滨河大街,划定为Ⅱ类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此件公开发布)

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



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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