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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西政办发〔2023〕2号 关于做好2023年西市区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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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部门、各中心、各办事处、各相关驻区单位:

区“两会”结束后,区政府共收到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共计8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3件,政协提案40件,涉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经济发展、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根据《营口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建议提案办理各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交办确认

(一)交办方式

建议提案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原文将于2023年1月30日前通过钉钉办公系统正式转交至各承办单位。

(二)接收确认

各承办单位应及时接收下载建议提案分解表和原文,并逐件核对确认,避免出现遗漏。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于交办之日7天内向政府办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申退理由和依据,逾期未提出申退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分歧处理

对于交办意见存在分歧的,区政府办公室将与相关单位共同协商确定承办单位。如有关单位对协商后的交办意见仍不认同,须做出书面说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报请区领导批示交办。

二、承办要求

(一)明确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等方式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办理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并将办理任务逐级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研究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对建议提案逐件研究分析,逐条吸纳落实,推进合理化建议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要围绕代表和提案者关注、多年反复提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有效对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各承办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理的原则,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逐步予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要据实做出说明,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三)办理时限

1.承办区级建议提案协办任务的单位,应在5月20日前提出协办意见,并将书面意见送达主办单位;承担区级建议提案主办任务的单位应在7月30日前形成答复意见,向代表或提案者当面征求意见。

2.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期办复的,须提前30天向区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说明,经同意后可作延期处理(区建议提案主办任务最长延至8月25日)。

(四)办理方式

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有关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起草答复函;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组织办理,综合起草答复函,以主办单位名义形成答复函。

(五)办理分工

主办单位应积极与协办单位协商,共同做好办理工作,不得包揽代替;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推卸责任。主、协办单位如意见存在分歧、难以取得一致的,应及时报区政府办公室协调,不得将不一致的意见反馈代表或提案者。经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区政府办公室报请区政府领导研究解决。

(六)行文格式

区建议提案的主办答复意见和协办意见应按统一格式行文,并标注办理结果的类型和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经单位领导审签后加盖公章。区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和是否同意公开一定要标注清晰,区政府办公室将重点考核这部分内容。

(七)结果分类

根据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区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按如下标准进行分类(主办、协办意见均应按照下列标准做好标注):A类,所提问题已解决或意见已采纳;B类,所提问题列入计划逐步予以解决;C类,因客观条件或政策法规限制无法解决,留作参考或说明解释。

三、征询意见

(一)答复对象

主办件答复形成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向代表或提案者回复,并附带《征询意见表》,请代表或提案者签署书面意见(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承办单位不得委托下属单位代为答复代表或提案者。

(二)答复主体

两个以上单位分别办理的建议提案,有关单位应分别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并征询意见。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并征询意见;如有需要,主办单位可联系协办单位共同参与。

(三)答复方式

承办单位向代表或提案者征询答复意见,应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与代表或提案者见面征询意见。对于代表和提案者明确提出不需见面答复的,承办单位可采取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答复。

(四)二次办理

代表或提案者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须进行“二次办理”,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组织研究,重新梳理答复意见,再次答复代表或提案者。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应及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同时向区人大人事委和区政协提案委说明情况。

(五)沟通联系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制度,通过点对点沟通、面对面交流,密切与代表和提案者的联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四、公开复文

(一)公开范围

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要全文公开,各承办单位应按照《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政办〔2017〕76号)要求,实行“复文”与“公开”同步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原则实施。

(二)公开主体

区建议提案主办件复文公开工作,由各主办单位负责公开。主办单位是办理复文公开的责任主体,协办单位向主办单位出具协办意见时,须明确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对经审查同意公开的办理复文,主办单位应在签发成文后3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五、总结备案

(一)材料备案

1.承办区建议提案协办任务的单位须在5月30日前将协办意见形成PDF格式(每一件形成一个PDF文件)打包发送至区政府督查室邮箱xsq_dcs@163.com

2.承办区建议提案主办任务的单位须在7月30日前将征询意见表和答复函原件送至区政府督查(一式一份),同时将主办任务征询意见表和答复函抄送至区人大人事委和区政协提案委(一式一份)备案。

(二)工作总结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起草总结报告,并于9月3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总结报告应包括:办理工作基本情况、主要经验做法、建议提案采纳落实情况、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等。

(三)提交审议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起草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按时提交区人大常委会议和区政协常委会议审议。

(四)责任落实

各承办单位应确定本单位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如遇相关责任人员工作调整,须及时报备。

六、监督检查

(一)督查督办

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区建议提案分解、分转、督办、协调等工作。将通过电话调度、现场督导、联合检查、印发通报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按阶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办理成果及存在问题,实行过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二)回看实效

区政府办公室在“总结阶段”要开展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重点核查办理工作质量、工作落实情况和代表委员满意程度,避免出现“重答复、轻落实”和“被满意”现象。

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2023年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代表

建  议  题  目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1

沈迪

关于盘活西市区既有门市房等闲置资产的建议

区财政局

张久一

7月30日

自然资源分局

刘德新

2

樊华

关于水岸新都小区的物业问题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滨海办事处

刘德新

3

冯双星

关于改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4

高士东

关于万都社区辖区安禄里小区改造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滨海办事处

刘德新

5

金世明

关于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6

李志秋

关于志诚北里小区安装路灯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得胜办事处

刘德新

7

宋建奎

关于对居民小区内停车乱象进行整治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

刘德新

8

邢建男

关于为老旧小区增加便民座椅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

刘德新

序号

代表

建  议  题  目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9

张闻彬

关于修缮边检楼、五栋楼小区污水管网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10

赵丽霞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维护管理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

刘德新

11

包尚沈

关于治理小张贴小广告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综合执法二大队

刘德新

12

张峰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13

高丹

关于疫情之下关注小微企业困境的建议

区工信局

崔永刚

7月30日

商务局

李生全

14

贾福明

关于在学校建立三类儿童志愿服务教育帮扶中心的建议

区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谭月

15

喻健

关于办好学校思政课,加强学生德育教育的建议

区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谭月

16

朱亚军

关于改善小学冬季供暖问题的建议

区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住建局

谭月

17

贾福明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区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教育局

王军

18

罗颖

关于村干部养老保险的建议

区人社局

窦玉敏

7月30日

滨海办事处

刘德新

序号

代表

建  议  题  目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19

沙浩

关于加强民办养老机构员工培训的建议

区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王军

20

吴艳梅

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

区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五台子办事处

王军

21

张坤

关于改善丽湖社区办公环境的建议

区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财政局、住建局、滨海办事处

王军

22

张铁坤

关于社区建设的建议

区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王军

23

赵之阳

关于改善社区办公条件持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的建议

区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财政局、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王军

24

原欣茹

关于黄旗村原村址土地闲置问题的建议

西市自然资源分局

许守杰

7月30日

滨海办事处

刘德新

25

程岩

关于加强培训技术工人能力的建议

区人社局

窦玉敏

7月30日

刘德新

26

李振宇

关于市场孵化、招商平台建设的建议

区商务局

张雪莹

7月30日

工信局、科技局、人社局

李生全

序号

代表

建  议  题  目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27

孙洋

关于提高我区社保服务水平的建议

区人社局

窦玉敏

7月30日

刘德新

28

王文波

关于加强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建议

区市场局

高勇

7月30日

王军

29

牛丹

关于加强人民健康教育的建议

区卫健局

苗岩

7月30日

谭月

30

徐超

关于加强西市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建议

区卫健局

苗岩

7月30日

谭月

31

徐超

关于加强西市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的建议

区卫健局

苗岩

7月30日

谭月

32

王晓丽

关于加强老年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的建议

区西市公安分局

王国鹏

7月30日

王国鹏

33

赵雨龙

关于消防安全的建议

区应急局

杨振国

7月30日

刘德新

34

任贺

关于纵深推进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

区营商局

吕勇

7月30日

市场局、人社局、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张宏宾

35

曹波

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老年人户外休息及方便设施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序号

代表

建  议  题  目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36

华冰

关于二道社区辖区内道路维修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滨海办事处

刘德新

37

李继东

关于西环小区老旧小区墙体保温改造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渔市办事处

刘德新

38

曲久灵

关于在得胜市场东侧空地建口袋公园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渔市办事处

刘德新

39

石贤超

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和创城建设过程中优化通信线缆协同整改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40

王立光

关于加快西市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41

徐凯

关于白庙子社区整体问题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滨海办事处

刘德新

42

于珍

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保留绿地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43

周兵

关于改善西环里英华小学门前路灯照明问题的建议

区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2023年西市区十届二次政协会议提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提案号

提案者

提 案 标 题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1

王亚平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政课建设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谭月

2

夏海龙

关于提升水产品养殖与水产品深加工基地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苗甫

7月30日

商务局、滨海办事处

王军

3

滕秀坤

以社区养老服务为抓手,积极应对老龄化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王军

4

李璞庆

加强基层服务功能建立公益食堂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王军

5

孟祥东

关于加强小区内非机动车整治的提案

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应急局

刘德新

6

杨晓龙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市场局、综合执法二大队

谭月

7

钟锐

关于大力发展普惠制幼儿园建设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谭月

8

王晓华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卫健局

王军

提案号

提案者

提 案 标 题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9

释迦宝

关于加强宗教人才培训的提案

民宗局

陈晶洁

7月30日

谭月

10

孙莉莉

关于完善我区现代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的提案

卫健局

苗岩

7月30日

谭月

11

刘颖

推进城市更新、完善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

王军

12

杨瑞霞

关于提升小学阶段非主流教育教学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谭月

13

张广荣

关于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

市场局

高勇

7月30日

王军

14

王哲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提案

卫健局

苗岩

7月30日

教育局

谭月

15

陶树

关于建立老年人活动室和老年人食堂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住建局、五台子办事处

王军

16

徐艳聆

关于推进社区食堂建设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王军

17

范东江

关于推进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提案

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18

秦科峰

关于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的提案

市场局

高勇

7月30日

王军

提案号

提案者

提 案 标 题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19

侯文明

关于坚持立德树人,实施校园思想政治 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谭月

20

范力元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提案

文旅局

任俊山

7月30日

民政局

张宏宾

21

王修禹

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共创平安校园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西市公安分局

谭月

22

张人

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王军

23

李怀

加强清理与限制张贴小广告,建设公共信息专栏的提案

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综合执法二大队

刘德新

24

迟明栩

关于加强老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25

蒋忠国

升级水产品养殖业,推动水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苗甫

7月30日

商务局、滨海办事处

王军

26

欧阳

全面提高我区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水平的提案

卫健局

苗岩

7月30日

谭月

27

任微微

关于企业用工需求的提案

人社局

窦玉敏

7月30日

工信局

刘德新

提案号

提案者

提 案 标 题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28

杨晓溪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议的提案

民政局

李娜

7月30日

王军

29

张相奎

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的提案

司法局

乔洪海

7月30日

王国鹏

30

李颖

关于如何恢复营口旅游业的提案

文旅局

任俊山

7月30日

西市公安分局

张宏宾

31

任胜凯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医配备的提案

教育局

郭金英

7月30日

卫健局、人社局

谭月

32

李成宏

关于整顿马路劳务市场、占道揽活等乱象的提案

人社局

窦玉敏

7月30日

综合执法二大队

刘德新

33

倪莉

关于加强外卖行业食品安全问题的提案

市场局

高勇

7月30日

卫健局

王军

34

李丽长老

营口市基督教堂门前废品收购点影响市容市貌的提案

民宗局、商务局

陈晶洁、张雪莹

7月30日

李生全  谭月

35

范楚宁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工作的提案

西市公安分局

王国鹏

7月30日

住建局

王国鹏

36

陶树

关于五台子街道相和社区兴南里进行小区改造的提案

住建局

李吉辰

7月30日

刘德新

提案号

提案者

提 案 标 题

主办单位

部门领导

完成时限

协办单位

分管领导

37

李欣烨

疫情过后企业经济复苏的提案

工信局

崔永刚

7月30日

司法局、人社局、税务局

李生全

38

王芙蓉

提升西市特色旅游设计,打造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和升级水产品养殖业,推动水产品深加工基地建设联动发展的提案

农业农村局

苗甫

7月30日

文旅局

王军

39

李丽长老

河北基督教活动点急需解决固定聚会场所的提案

民宗局

陈晶洁

7月30日

住建局、渔市办事处

谭月

40

孟雅欣

关于关爱老年人健康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提案

市场局

高勇

7月30日

卫健局、西市公安分局

王军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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