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相关驻区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市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市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为持续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制定报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一点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营蓝天办发【2023】23号)的文件要求,加快解决西市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现制定《西市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以细颗粒物(Pm2.5)控制为主线,完成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集中综合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各职能部门联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提高整治标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解决重点区域内扬尘污染、散煤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焚烧污染等日益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三、重点区域划分
以镜湖西路国控空气自动监控站点为中心,1公里半径范围内为重点管控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全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各类施工工地要达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百”。重点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要在“六个百分百”要求基础上增加非道路施工机械达标排放、2万平以上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达到“八个百分百”。各施工工地要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建筑(含拆迁)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并联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将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费用、扬尘监控设施设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等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立清单台账以及日常管控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地要派专人现场监督。对未落实扬尘防控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黑名单”、禁止参与招投标等综合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房征办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二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2.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开展工业企业堆场、煤场、料场的整治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营口市工业企业堆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中的各项扬尘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要立行立改,同时予以处罚,视严重情况可实施“按日计罚”。
牵头单位:西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部门: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集中开展城区及城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路边两侧露天堆放的粉料、块料、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易产生扬尘堆场的排查确认工作,对域内的垃圾、枯草、落叶等进行定期清理;开展对重点区域砂石料场整治,对无工商执照或未达到扬尘整治标准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取缔。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执法二大队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城市裸露地面全覆盖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区域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以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对重点区域内不能绿化裸露地面,全部完成绿色防尘网布铺设工作,做到“黄土不露天”。建立日常管控机制,重点区域每两天巡查一次,对未覆盖或未达到要求的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或通报。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4.大风天气扬尘专项整治。若发生6级以上大风时,由气象部门提前发布大风预警,住建部门及时组织在重点区域内实施大风扬尘管控措施。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二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1)加强工地扬尘管控
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加强工地裸土、物料苫盖,压实防尘网,并提前进行洒水保湿,最大化避免工地扬尘隐患。
(2)加大垃圾清理力度
加大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力度,及时进行清理,密闭运输,妥善处理。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二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散煤燃烧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对散煤经营的管理工作,责成相关执法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区煤炭销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全区煤炭市场经营情况,规范煤炭经营行为,做好煤炭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全面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严防死守,并加大日常监管,实现重点区域散煤清零。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海办事处
(三)开展煤炭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主城区内所有煤炭销售点逐一排查,对在售煤质情况开展检测,禁止销售使用灰份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严厉打击非法无证销售点以及违反规定销售点。对销售劣质散煤的销售点依法取缔,同时做好日常监管,每月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行动,防止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区域内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商、发改、土地、环保、质监等相关审批手续,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完善重点管控区域“散乱污”企业台账。对 “散乱污”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依法采取关闭一批、整改一批等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分类处置。对污染严重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定期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西市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品专项整治行动
加大油品监管力度,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车用乙醇汽油及车用柴油之外的普通汽油、车用甲醇汽油、普通柴油等油品。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开展各类焚烧现象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垃圾、落叶焚烧整治。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城区内城市垃圾、落叶、烧纸等各类焚烧的监管,减少大气污染排放。重点区域内禁止祭祀烧纸,同时制定区域巡查方案,重点时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加大文明祭祀宣传力度,倡导以鲜花祭祀,倡导群众减少烧纸祭祀。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二大队
配合单位:西市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七)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完善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对重点区域内开展常态化巡查机制,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露天烧烤和流动烧烤,对发现未安装或安装不合格油烟净化装置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市综合执法二大队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检查工作。
强化日常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要求组织人员每日开展巡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要对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每月4日前将西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措施清单(附件)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报送区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311房间)。
联系人:钱 雨 联系电话:4880321
附件《西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措施清单》
附件
西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措施清单
序号 |
城市 |
重点区名称 |
重点区涉及点位 |
重点治理范围(乡镇、街道) |
已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主要治理任务 |
详细治理措施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月度进展(每月4日前上报) |
1 |
营口市 |
西市区 |
镜湖西路国控点位 |
西市区全域(五台子街道、得胜街道、清华街道、渔市街道、滨海街道) |
道路扬尘、裸露土地、垃圾焚烧等问题 |
扬尘污染治理 |
1. 全区范围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各类施工工地要达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百”。 2.开展堆场扬尘整治工作。集中开展城区及城区周边3公里范围内路边两侧露天堆放的粉料、块料、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易产生扬尘堆场的排查确认工作,对域内的垃圾、枯草、落叶进行定期清理;开展对重点区域砂石料场整治,对无工商执照或未达到扬尘整治标准要求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取缔。 3.城市裸露地面全覆盖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区域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以增加城市绿化软覆盖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 4.若发生6级以上大风时,住建部门及时组织在重点区域内实施大风扬尘管控措施。 5.加大背街小巷垃圾清运力度,及时进行清理,密闭运输,妥善处理。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征办、市综合执法二大队 责任人:李吉辰 王福振 |
|
2 |
营口市 |
西市区 |
镜湖西路国控点位 |
西市区全域(五台子街道、得胜街道、清华街道、渔市街道、滨海街道) |
西市区大水塘村散煤燃烧问题 |
散煤治理 |
1.加强对散煤经营的管理工作,责成相关执法部门派出执法人员,对全区煤炭销售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全区煤炭市场经营情况,规范煤炭经营行为,做好煤炭流通环节监管工作。不具备“煤改气”“煤改电”条件的全面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同时对重点区域进行严防死守,并加大日常监管,实现重点区域散煤清零。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高勇 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人:续军 |
|
2 |
营口市 |
西市区 |
镜湖西路国控点位 |
西市区全域(五台子街道、得胜街道、清华街道、渔市街道、滨海街道) |
散煤治理 |
2.主城区内所有煤炭销售点逐一排查,对在售煤质情况开展检测,禁止销售使用灰份高于16%、发热量小于4000卡/克、硫份高于1%的散煤,严厉打击非法无证销售点以及违反规定销售点。对销售劣质散煤的销售点依法取缔。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人:高勇 |
||
3 |
营口市 |
西市区 |
镜湖西路国控点位 |
西市区全域(五台子街道、得胜街道、清华街道、渔市街道、滨海街道) |
进一步加强“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工作 |
“散乱污”企业治理 |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区域内对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商、发改、土地、环保、质监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完善重点管控区域“散乱污”企业台账。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责任人: 渔市办:常江浩 五台子办:石俊峰 得胜办:张涵识 滨海办:刘宝军 清华办:陈艳丽 |
|
4 |
营口市 |
西市区 |
镜湖西路国控点位 |
西市区全域(五台子街道、得胜街道、清华街道、渔市街道、滨海街道) |
存在垃圾、落叶、烧纸等焚烧问题 |
焚烧治理 |
开展垃圾、落叶焚烧整治。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城区内城市垃圾、落叶、烧纸等各类焚烧的监管,减少大气污染排放。重点区域内禁止祭祀烧纸,同时制定区域巡查方案,重点时段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加大文明祭祀宣传力度,倡导以鲜花祭祀,倡导群众减少烧纸祭祀。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二大队 责任人:王福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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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营口市 |
西市区 |
镜湖西路国控点位 |
西市区全域(五台子街道、得胜街道、清华街道、渔市街道、滨海街道) |
餐饮油烟问题 |
餐饮油烟治理 |
开展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完善餐饮服务单位台账,对重点区域内开展常态化巡查机制,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露天烧烤和流动烧烤,对发现未安装或安装不合格油烟净化装置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
2023年底前 |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二大队 责任人:王福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