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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西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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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西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及省市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区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双减”工作成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推进招生入学公平公正为目标,着力完善招生入学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管理,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重点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1.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满六周岁拟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各校可根据学位情况确定,最晚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并向社会告知。对于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进行备案。

2.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各级政府关于控辍保学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政府控辍、教育保学、部门协作”的原则,推动建立政府、教育及相关部门、学校的联动互通机制,依托学籍、户籍等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台账,“一人一案”,在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零辍学的基础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100%,形成常态化控辍保学机制,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

3.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他特别需要照顾学生的教育关爱。

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主动了解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他需要照顾学生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和关爱帮扶,帮助监护人掌握学习等方面情况。

加强残疾儿童教育关爱。积极推动融合教育,形成以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确保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组织送教上门服务的要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育局牵头,委托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适当调整教育方式,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并按规定纳入相关救助保障范围。

4.做好幼小衔接。局相关部门与师校共同研究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使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相衔接。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实行“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强化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和“双减”工作要求,继续实行一、二年级无纸笔考试的同时,加强平时的监测与管理。

(二)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等纪律要求,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我区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区制”,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结合实际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模式,实现集团(联盟)成员学校数量达到100%,进一步扩大优质学校资源覆盖面。

(三)稳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加快学校建设,巩固我区全部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严格控制学校班额,班级学生人数不超过45人。一年级招生严格执行标准班额,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坚决禁止数据造假,严禁通过占用功能教室来化解班额。

(四)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外来企业高管子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经先关部门认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流程办理入学手续。

(五)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组织好新生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籍随人走、人籍合一”原则,规范学生流动管理。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外籍学生接收、管理工作。

(六)切实做好“阳光分班”工作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或者变相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学校要均衡配置学生、均衡配置师资,合理安排班主任,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通过本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招生信息,确保我区2023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时局将协调公安、房产等部门,协助核查入学户籍和房产信息的真实性,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稳有序。

(二)加强风险研判

各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尽早、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对出现的舆情第一时间进行研判处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落实“双减”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合理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论、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四)强化监督问责

将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严格执行各级关于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主动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申诉受理渠道,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西市区2023年招生工作办法

西市区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单校划片”原则。根据实际,西市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和生源分配相对均衡配置原则,实行“学区制”。坚持“规范招生”原则,按学区就近入学,不得跨学区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西市区小学学区分布》执行。

2.坚持户籍、居住地“双统一、双对照”的原则(户口簿与房产证必须为同一地址)。

(二)招生办法

1.适龄儿童本人的常住户口必须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户主为新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同居住地(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含50%),其共有产权人须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适龄儿童从出生开始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三代同堂居住,房产证持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户口自出生就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上,中途无转入转出,可分配到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学区就学;如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在同一地址,视区内生源分布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要求,安排其到英华小学和理工附小就学。

2.继续做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安置工作,均衡配置区内生源。凡在西市区具有个人住宅(以房产证为准)的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含农村和城镇),其入学可依据其提供的房产证按照所在学区入学;在西市区不具有个人住宅(以房产证为准)的外地户籍随迁子女,凭户口簿 、租房协议,按相对就近原则,到英华小学、理工附小入学。

3.已安置的动迁户子女,依据统一地址的户口簿、房产证(进户通知单)、电费单及水费单等安排其就学。原地动迁尚未安置的动迁户子女,依据原地回迁安置协议、户口簿等安排其在原户籍对应学区就学。

4.其他特殊情况,由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就学。

(三)相关要求

新生报名需提供学生的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出生证明,如需特殊说明还可提供近期水电费收据,离异家庭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判决书或有效离婚协议等信息进行审核新生信息。因贷款购房而无房产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中的“办证联”、贷款合同等原件。

(四)时间安排

第一次招生:7月3-4日(7月11日-12日局验证)

第二次招生:8月10-11日(8月14日-15日局验证)

8月21日各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8月24日分班

二、分班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新生均衡分班的操作流程,确保新生分班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科学,特制定西市区小学新生阳光分班办法。

1.均衡师资。

班主任的确定由抽签决定。

2.电脑分班

报名验证后,西市区教育局新生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核对新生人数、相关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综合素质),到各校分班。邀请区纪委派驻教育工作组成员、所有家长、学校领导班子和一年级班主任参加,本着各班学生人数基本均等、男女生比例基本均等、学生综合素质基本均等的原则,进行电脑分班。电脑随机把学生分组后,需经过两轮抽签。第一轮抽签确定班主任抽取班级的先后顺序,第二轮抽签班主任根据第一轮抽签顺序抽取班级。两轮抽签均由家长操作,并随意颠倒顺序,确保分班流程的公开、规范、科学。

新生分班时,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学生家长,本着自愿的原则,可由家长在报名时向学校提出申请,把其中一个孩子的名字录入系统进行分班,同胞的其他孩子直接分配至同一个班级。

3.抽签分班

后报名学生数大于等于班级数的采取电脑分班的办法。小于班级数的采取抽签的办法。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小组带班主任名签到学校,由校长操作将名签随意颠倒顺序,然后家长抽签。抽签后将其他几个班主任的名签展示给家长看,家长将孩子和家长的姓名写在抽到的纸上,教学主任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如果班级与班级间的学生数相差大于等于4,则后报名的学生到人数少的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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