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在缴费期间跨省、市、县(市、区)迁移户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向户籍迁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保险关系申请。
1、需提供要件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3)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验原件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户籍迁入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为了保障参保人便捷办理相关业务可先拨打电话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侯。
市本级城居保:0417-2980381
西市城居保:0417-6670619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二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203室)。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