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发布时间:2023-09-05

【字号:

分享: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需提供要件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验原件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

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户籍所在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窗口办理。

3、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 、温馨提示:社会保险待遇支付首选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金融账户,具体发放银行请咨询本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了保障参保人便捷办理相关业务可先拨打电话咨询电话,避免业务高峰期等侯,我们为你提供更好的服务。提供各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本级城居保:0417-2980381盖州城居保: 0417-7771899

大石桥城居保:0417-6957229、0417-6957230

老边城居保:0417-3922269开发区城居保:0417-6254426

站前城居保:0417-2923412  西市城居保:0417-2639818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