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西市区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29

【字号:

分享:

营西政公开〔2024〕1号

西市区政务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为进一步保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制定网站信息及政务新媒体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从政治导向、语言文字、版面版式等各方面把关。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省、市实际情况;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实施流程

“三审”:信息拟稿人一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

“三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一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二校,本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三校。

各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增加审查及校对流程,但不可减少流程,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实施规范

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需要发布的原创文字、图片、视频以及转发的链接页面均实行“三审三校”制度,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五、“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和发布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2.统一管理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3.严格审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加强对网站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4.完善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造成严重影响的人员,将进行问责。


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西市区政府办代章)

2024年7月29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