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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关于关爱、重视残疾人家庭提案》第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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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重视残疾人家庭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重视残疾人居家环境的无障碍设计,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问题

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是维护残疾人权益、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区残联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居家条件为26户残疾人量身定制了无障碍改造方案,按照“一户一策”对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出入通道、厨房、卫生间等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基本满足了残疾人个性化需求,解决了残疾人日常生活和出行难题。2024年,区残联通过筛查和了解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需求,拟对3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按照省、市残联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要求,改造工作计划8月份开始。下一步,区残联将进一步加大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争取让更多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得到救助。

二、关于重视残疾人的家庭“教育”,辅导残疾人的同时应注重其家属的心理辅导,同时让家属也能掌握专业的康复理论知识问题

2024年,市残联已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精准康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列入2024年全市残疾人康复重点工作。根据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库,市残联2024年分配我区符合条件残疾人20人进行康复服务,标准600元/年/人。下步,区残联将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20人进行基本康复服务,专款专用。同时,协调康复机构专业人员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进行心理辅导。

年初以来,区残联对符合救助条件、有康复需求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全面救助,截至目前,共登记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7人次,做到了应救尽救。发放各类辅具64件,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减轻家庭负担,解决他们出行难问题。

三、关于帮助残疾人就业问题

为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区残联组织64名残疾人参加残疾人技能培训学习,对有就业意向的残疾人做好残疾人就业登记工作,并向有关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2024年,推荐11名残疾人续签劳务派遣合同,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利用第34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参加市残联和市人社局联合举办的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求职信息和就业平台。下步,区残疾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根据工作安排和残疾人就业需求,继续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四、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问题

目前,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主要是为全区就业年龄段(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年初以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我区符合条件的60名困难残疾人提供擦玻璃、室内保洁和上门理发等居家托养服务,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减轻残疾人家庭供养人的精神负担,切实满足服务对象的托养需求。下半年,区残联将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残疾人居家服务覆盖面,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同时,区残联将按照《辽宁省“十四五”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倡导志愿助残托养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鼓励、引导志愿服务团体和助残志愿者为符合条件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各类托养服务。

五、关于重视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或鼓励支持民间开设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加大对此类机构的投入,将其定位为公益事业机构,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亦相应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辅导问题

为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帮助残疾人消除社交障碍,近年来,区残联以爱耳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时间节点为契机,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书画展、图书捐赠、读书节、党史知识竞赛、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健康咨询服务等一系列助残活动,为残疾人填补了心里的空虚与孤独,为残疾人走出自卑的低谷提供了帮助,培养了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合作意识,促进了残疾人心理的健康发展。下步,我们将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利用街道、社区(村)、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一切资源优势力量,为残疾人送科普、送健康、送服务,将温暖送到残疾人身边。

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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