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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汛期检查资料汇编、防汛汇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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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指挥领域-检查事项

一、应急值守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在岗带班;

2.是否落实值班值守所需的基本保障,即:值班带班人员的住宿和值班期间的饮食保障;

3.重点高危行业企业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检查方法,查看值班记录本、值班表,现场查看,现场问询。

二、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4.市、县应急局针对省厅下发的《辽宁省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办法》是否对参与值班带班同志进行传达学习、开展培训;

5.值班带班人员是否知晓省厅关于重大紧急事故灾害信息报送时限要求。

检查方法,查看会议记录,培训记录,根据人员花名册临时抽点人员提问。

三、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使用情况

6.日常登录使用情况、数据录入情况,重点查看领导职务更新是否及时,电话号码是否及时准确录入,值班表是否提前录入系统。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核实。

特别强调:电话号码及时准确录入是保证汛期向下落实工作,联络沟通顺畅的重要保障,所以对这项工作检查,检查组要格外重视,一定要细之又细,不走过场。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事项

1.临水、沿海企业是否做好防潮和防洪堤坝的巡查维护;

2.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企业,是否切实采取监测和相应防范措施,是否采取相应工程防灾措施;

3.是否对防雷电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接地合格

4.通风、冷却、监测、调温、防爆、泄压、气体监测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和正常运行;

5.是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油气罐区、自催化和遇水反应物质储存仓库等重点部位巡检;对储存场所的围堤、雨水阀、排污阀、油水井、事故池、地沟等部位,是否逐一排查设施的防水、防潮情况;

6.是否加固危险地段,确保生产、储存设施的固定安全可靠;

7.是否做好原料、半成品、产品的储存堆放管理,采取转移、降低库存等安全措施。

8.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汛沙袋、吸水膨胀袋、应急排水、应急电源、应急照明、应急通讯、应急警戒等物资)储备是否充足,完好。

9.企业是否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企业领导带班和安全情况报告等制度并落实到位。

10.企业是否制定完善夏季汛期紧急停车预案、重要设备设施防护预案和危险物料转移预案,是否组织相关防汛应急处置演练。

三、工贸企业-检查事项

一、重点检查企业

1.低洼临水的企业;

2.金属冶炼企业、铝镁金属粉尘企业;

3.周边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企业(如上游有尾矿库、临泄洪通道、临不稳定边坡);

二、检查内容

1.检查预案及演练。企业是否修订完善防汛专项预案,与政府部门预案能否有效衔接;是否细化为可操作的防汛应急处置手册或者重点岗位处置卡;是否组织开展过(或计划近期组织)防汛应急演练。

2.检查值守及响应。企业是否建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机构),是否建立汛期值班值守制度;属地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企业能否实现“叫应”,企业是否建立“响应机制”,是否安排具体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做好通讯保障;是否建有专兼职的防汛队伍(或人员),是否与消防救援力量建立沟通联络渠道。

3.检查隐患排查和防范措施。企业是否针对整个厂区及重点场所排查风险隐患,是否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对汛前无法完成整改的,是否采取临时有效防范措施;是否做好防范本区域“五断”引发企业后续联锁事故的保障措施(尤其是关注备用电源情况,要确保断电后能够保障生产稳定或能够保障紧急处置措施的供电);是否对厂区和重点场所做好防洪排涝人防物防准备,适当配备防汛物资器材;人员有没有安全撤离通道,厂内是否设置临时避难点。

三、加强对金属冶炼企业防汛警示及指导

1.指导企业加强防洪防汛管理。要对厂区内所有排水沟渠进行疏通修复,重点优先治理高温熔融金属生产区域周边排水设施;加强临水和地势低洼区域生产设施的巡查检查,下大雨时及时排水,避免水淹;备足备齐沙袋、水泵等防汛物资,统筹做好储备、管理和调配,确保关键时候“用得上”“应得急”。

2.指导企业加强生产作业管理。要做好物料堆场和高温熔融金属喷溅影响区域的防雨、防潮管理,严禁出现非生产性积水;充分辨识雨季生产风险,科学制定生产组织方案,加强入炉原燃料跟踪严防潮湿物料入炉导致喷爆;根据预警信息及时调整生产节奏采取有序减产停产等措施,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

3.指导企业加强应急避险管理。要强化雨量监测,及时研判水势,扎实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严防预判不足、处置不当导致事故;发生超现场处置能力的洪水时,要果断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坚决停止生产,该停电停电、该撤人撤人,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四、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检查事项

一、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方面情况

1.重点查看各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是否纳入本级专项应急预案管理;

2.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发布时间,日期至少应在2021年之后;预案发布形式是否以本级政府办公室文件发布;

3.在编制预案中,对本地区防汛风险隐患点以及防汛抢险力量、物资、装备、分布等掌握的情况。

二、应急演练情况

4.汛前对防汛应急演练工作的部署情况,以及各类防汛抢险演练的实际组织情况,查看演练的方案、脚本、现场音视频资料等,是否让相关防汛抢险力量参与实战演练;

5.演练后是否进行总结评估,对防汛抢险力量、装备、物资、预案等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建议;

三、协调调度方面

6.重点了解各部门对防汛抢险中承担的任务是否完全知晓,对信息报告、会商研判、先期响应、部门协同等要求是否明晰;

7.牵头部门对其他灾害防范重点部门专业应急力量的协调渠道是否畅通;

8.动员社会应急力量的措施准备情况。

五、救灾和物资保障-检查事项

1.是否及时逐级推送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醒各级灾害信息员做好灾情报送准备;

2.对此次汛情涉及到的重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是否进行了电话抽查,确保人员在位、通信畅通;

3.是否建立了与同级涉灾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共享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4.是否向重点地区前置预置帐篷搭建、物资发放队伍,做好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开展基本生活救助的相关准备工作。

5.各级救灾物资的储备库是否做好了应急值守和物资调运准备工作,落实运输车辆和装卸人员,做好随时调运准备;

6.提醒各市特别关注人员伤亡或失联情况,要按照先报后核原则及时上报,同时逐级上报纸质版情况。

六、地质灾害和避难场所-检查事项

一、地质灾害检查清单

1.查阅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及时更新;

2.地质灾害发布预警;是否有相应的方案、是否有队伍力量预置。

3.汛期值班与巡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确保值班人员到位并履行职责。

二、避难场所检查清单

4.避难场所选址:检查避难场所是否远离地质灾害易发区域、避难场所是否远离沿河区域;

5.避难场所设施:检查避难场所的临时住宿设施;是否有供电、供水、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6.避难场所宣传演练:核实避难场所的标识和指示牌是否清晰、易见;是否组织过村民开展过避险演练。

七、防汛抢险-检查事项

1.是否落实防汛应急管理负责人、专(兼)职人员职责分工;

2.在防汛抗旱指挥体系中是否明确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3.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防汛抢险部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分配、下拨、具体使用情况;

4.防汛应急抢险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情况;

5.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情况;

6.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统计梳理情况,是否知底数;

7.各市、县(市、区)编制防汛应急工作手册情况。

八、煤矿企业-检查事项

1.煤矿企业-检查事项

2.汛期前是否成立防汛工作领导机构;

3.汛期前是否建立防汛值班带班制度;

4.是否建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

5.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备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6.汛期前是否制定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开展全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是否组织开展1次水害事故警示教育;

7.是否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全面检修1次;是否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1次联合排水试验,并完成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8.供电及通讯设备是否定期检修,是否确保通讯畅通无阻;

9.是否与当地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预防机制,建立矿井主要负责人与气象部门建立“点对点”叫应机制,接到“暴雨、洪水、台风、雷电等极端天气橙色或红色预警信息”天气时,是否严格执行停产撤人制度;

10.矿长是否赋予调度,井下班组长、安监员、带班人员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权利;相关人员发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是否不用请示、不用汇报,就可以立即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11.汛期前是否对防雷电装置、接地电阻进行测试,试验结果是否存档;

12.雨季前是否组织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全面检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照 “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清单;

13.井口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矿井是否采取可靠防御洪水措施:是否按设计要求充填并加固了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已关闭的废弃煤矿井筒等;

14.与矿井连通的采煤塌陷坑、塌陷裂缝是否填平压实;受河流、山洪威胁的矿井是否修筑堤坝和泄洪渠等防洪设施;

15.露天煤矿是否加强汛期边坡监测监控;

16.是否对危房、险房进行排查、按期完成当年的防汛工程、工业广场排水系统是否健全。

九、非煤矿山企业-检查清单

尾矿库检查工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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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1.查责任制与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制定情况,看防汛度汛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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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尾矿坝稳定情况,看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浸润线溢出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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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是否在汛前进行了调洪演算,尾矿库安全超高、调洪库容、干滩长度,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查看资料

4.查排洪构筑物结构尺寸、入水口高程及建筑材料,看是否与设计相符合,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洪不畅等隐患;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5.查库区周边,看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异常现象,是否存在违章爆破、采石、排放废弃物等危及尾矿库安全的行为;

现场查看

6.查尾矿回采是否按照设计采挖,看是否破坏原排洪设施,是否影响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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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看在建库是否建设规范,看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是否落实防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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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查岩溶发育地区尾矿库防汛措施落实情况,看库区周边地下水是否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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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查监测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看是否完好并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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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重点检查“头顶库”,长期停用、汇水面积大、山谷型、势能较大的尾矿库,生产尾矿库水位是否降到最低,停产停建尾矿库水是否排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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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强降雨期间是否停止排尾,尾矿库下游有居民的指定专人联系属地政府和村委会,时刻做好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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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检查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情况,是否有专人收发预警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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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地下矿山、排土场检查工作表

查看内容

方式

1.查看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等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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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矿山井口标高和工业场地地面标高是否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低于的采取相关措施保证井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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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看排水设备、排水能力是否符合汛期防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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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看排土场是否有完善的排水系统,是否符合汛期防洪要求。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5.查看是否建立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或井下水情监测数据异常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严禁情况不明擅自排水。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6.查看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是否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或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范围内。

查看资料、现场查看

7.排土场下游有居民的是否指定专人联系属地政府和村委会,时刻做好对接;

现场查看

8.地下矿山是否配备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的应急备用电源,应急备用电源是否能够启动;

现场查看

9.露天矿山、排土场是否建立完善边坡监测系统。

现场查看



汇报材料

西市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7月26日

西市区应急管理局依据《西市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坚持“政府领导、分类管理、资源整合、指挥科学、作战规范”的原则,提前协调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做好应对突发汛情各项工作准备。

一、调度救援力量,备齐物资装备方面

救援力量方面,目前,西市区8支抢险队伍共340人,其中五个街道办事处250人、西市消防救援大队30人、渔市办事处社会救援老兵救援队20人、西市公安分局40人。启动救援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

车辆保障方面,保障车辆共17辆(艘),其中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2辆。其他类装备如轻型货车2辆、平板车1辆、物资运输保障车5辆、冲锋舟5艘。车辆共计12辆,冲锋舟共计5(艘)。

防汛物资,包括抢险物料、救生器材、抢险机具等三大类如指挥帐篷、发电机、照明灯具、水上救援设备等5个品种319余件。(铁锹、防汛玻璃丝袋、救生圈、雨衣雨鞋、大锤等)。

救灾物资,主要包括:帐篷、折叠床等25件。目前我局已与鑫源商店和钢铁五交化商店两大物资商店联商随时为防汛工作提供(棉被、褥、雨衣、雨鞋、防汛工具300件)等物资保障。

二、汛期主要工作

1.加强灾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灾害信息员的作用,并对全区38名信息员在线数据开展更新核对,明确其工作任务和职责,组织学习《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辽宁省自然灾害统计报送工作规范(暂行)》等政策文件,提升灾情统计报送的业务水平,及时、准确、全面上报灾情信息。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丰富应急救灾物资种类,提升救灾能力。汛期,定期调度易灾乡镇村屯,针对救灾队伍建设、灾情信息管理、救灾物资储备和相关预案制度建设等方面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

3.按照方便转移,就近安置的原则,利用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现有设施进行科学布局,共建设应急避难场所14处。同时将避难场所信息录入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系统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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