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相关驻区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函[2024]71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通过依法科学调查,周密组织部署,准确掌握202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国家统一抽取的我区行政区域内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区共抽取约950住户、2090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组织实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坚持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切实做好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会同有关有关部门成立西市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西市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做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西市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西市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子健 西市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汪 洋 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高胜忠 西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 健 西市区卫生健康局副主任
成 员:郑 岑 西市区教育局副局长
吴文旭 西市区民政局副局长
卞 梦 西市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俊丽 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 环 西市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董 静 西市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 斌 营口市自然资源局西市分局科长
王 尉 西市区城乡建设与公用事业中心副主任
刘正斌 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科员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董静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