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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非税收入项目政策台账

发布时间: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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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西市区非税收入项目政策台账
填报单位: 营口市西市区财政局                                      填报人: 营口市西市区财政局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级次 立项文件依据(如为市县级立项,请提供文件扫描件)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如为市县级立项,请提供文件扫描件) 分成政策 分成政策文件依据(如为市县级立项,请提供文件扫描件) 缴库方式(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非税电子收缴系统汇缴/税务系统征收) 备注
1 仲裁收费 中央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综〔2010〕19号,辽财非〔2010〕985号 案件受理费:最低50元,争议金额的0.5-5%;案件处理费:按合理的实际支出收取。 辽价函〔2006〕11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2 收费票据工本费 省级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税〔2017〕387号 票据销售价格=票据出厂价格X(1+20%)  辽价函字〔1995〕23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3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中央 行政事业性收费。《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公办幼儿园保教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不超过每生每月800元,非财政全额拨款公办幼儿园在上述基础上浮不超30% 辽发改收费〔2019〕452号,营教发〔2020〕74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2)公办幼儿园住宿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4 1.教育费附加 中央 政府性基金。《教育法》 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额的3% 国发明电〔1994〕2号 各市征收总额的10%上缴省 辽教委字〔1993〕23号 税务系统征收
5 2.地方教育附加 中央 政府性基金。财综函〔2003〕2号 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额的2% 辽政发〔2011〕4号 各地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实行省市1:9比例共享 辽政发〔2011〕4号 税务系统征收
6 1.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中央 行政事业性收费。建城〔1993〕4l0号,财预〔2003〕470号,辽建发〔1995〕53号 1.挖掘修复标准按辽住建〔2011〕240号          2.城市道路占用标准营发改收费〔2024〕186号 营发改收费〔2024〕186号,辽住建〔2011〕240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7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 其他非税收入。财综〔2010〕95号  公租房3.5元/平方米;低保廉租房0.4元/平方米 ;  停保第一年收取4倍租金;停保第二年收取8倍租金;停保第三年按公租房租金收取;第六年退出廉租房 营政发【2025】2号,营政发【2012】4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8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费 省级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非〔2007〕897号 50元每科 辽发改价格函〔2023〕2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9 1.预防接种服务费 中央 行政事业性收费辽财非〔2016〕332号 接种第二类疫苗23元/剂次 辽价发〔2017〕65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0 2.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中央 行政事业性收费。财税〔2020〕17号 每支5元 辽发改价格函〔2023〕27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1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捐赠收入。财综〔2004〕53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中央 政府性基金。按照财预〔2014〕368号文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财政部公告2023年8号 各市按保障金总额的20%上缴省 辽财非〔2016〕415号 税务系统征收
13 文化事业建设费 中央 政府性基金。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 我省按提供娱乐服务、广告服务单位和个人的计费销售额的3% 辽财非〔2013〕642号 省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省级金库;市及市以下所属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40%部分上缴省级金库,60%部分上缴同级金库 辽财教〔2007〕67号 税务系统征收
14 1.罚没收入 罚没收入。相关法律法规,财税〔2020〕54号,辽财税〔2024〕290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5 2.房屋出租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6 3.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财资〔2024〕1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7 4.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8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财资〔2024〕1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19 6.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非税收入。财税〔2016〕33号,省政府令第200号,辽政办发〔2020〕10号。 非税电子收缴系统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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