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雅娜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注养老问题,构建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构建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情况
2019年以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研究决定,围绕我区社区文化特点、人口数量、老年人群体密度占比、交通便利、消防安全、房屋产权等因素,最终确定了12家社区为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社区。共申请国家试点改造资金近260万元,用于改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适老化设施及相关设备的配套。截至目前,12家社区均已完成改造,每个街道至少建成2家,并以公开遴选的形式,与有资质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签订运营协议,满足辖区内老人的个性化服务需求。目前该项工作以转为由社区自主运营阶段。
二、出台保障居家养老的相应配套政策情况
一是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发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展,营口市民政局制定出台了根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营民函〔2022〕12号)文件,鼓励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方式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于运营一年以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营口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进行星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运营补贴。二是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营口市政府制定出台《营口市民间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使用政策(试行)》(营政办发〔2018〕5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为非营利性的,可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用地。 三是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推动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化校企合作。几年来,我局依托营口市民政局每年开展的养老护理员岗位培训,面向有意愿从事养老照护工作的劳动者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西市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