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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西市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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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西教发〔2025〕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持续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辽教通〔2025〕118号)等文件要求和营口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总体工作原则和入学管理

以推进招生入学公平公正为目标,着力完善招生入学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管理,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1.科学合理划定学区,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2025年招生工作全面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3.依法招生,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25年西市区招收出生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的适龄儿童。对于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备案。

4.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各学校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响应机制,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5.做好小幼衔接,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将入学适应教育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实行“零起点”教学。坚决纠正超标教学、盲目追赶进度的错误做法,强化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及“双减”工作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

6.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提高线上线下办理水平。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同步提高线上线下办理水平,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用好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稳步推进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提前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各校要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7.切实做好“阳光分班”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班工作方案,各校均衡配置师资,合理安排班主任,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阳光分班”工作将在教育行政部门、纪检部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全程监督下完成,确保分班过程公平、公开、公正。分班后,严禁校内调班。

8.规范学籍管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营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营教发[2021]24号)规定,组织好新生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按照“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规范学生流动管理,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做好接收外国学生招生入学工作。

二、切实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1.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根据《营口市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营教发[2020]52号)要求,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各方法定责任,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并加强劝返复学工作。

2.加强流动儿童入学保障。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巩固并稳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

3.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要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情况,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逐一做好入学安置。

4.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外来企业高管子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所有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要由相关行业认定部门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公示后将公示证明等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指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部署,将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形成严抓严管的工作态势,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的变化趋势,健全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招生入学工作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招生入学风险研判,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3.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处置。将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4.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地方和热点学校的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学校立行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营口市西市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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