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市区船籍海洋捕捞渔船生产者:
为切实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依据《营口市2016-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营海渔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西市区船籍渔船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审核和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为合法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补贴对象申请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9年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并纳入国家渔船“双控”管理;
2.2019年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等证书齐全有效。
二、补贴标准
按照《营口市2016-2019年度渔业油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营海渔发〔2018〕15号)方案进行发放。
三、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符合西市区船籍2019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条件的渔船所有人,需本人及时提交渔船材料如下:
(一)渔船2019年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二)渔船2019年的所有人或渔船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渔船2019年的所有人或渔船公司法人户口本复印件;
(四)渔船所有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的复印件(注意:要求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卡一类卡,并注明该银行卡的开户行);
(五)渔船所有人同时手持身份证和银行卡的6寸照片的复印件(标准为:可看清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
(六)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申领渔船燃油补贴更改受益人的,根据渔船情况不同,需提供遗产继承人身份信息、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七)需亲笔填写《营口市( )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
上述材料每艘渔船需准备两份,装入档案袋中,用于备案存档。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对渔船所有人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分别在西市区政府网、西市区农业农村局、西市区各办事处、四道沟渔港等西市区辖区码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请符合西市区船籍2019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条件的渔船所有人,于2026年1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渔政执法大队一楼外门市。待审核完毕及最终发放名单公示后,第一时间发放补贴资金。
五、注意事项
1. 请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在审核和发放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西市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孙铭鸿,联系电话:0417-4880332
附:营口市( )年度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油价补贴申请表.pdf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