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游艇安全管理,推进游艇经济健康发展,按照《营口市商渔船碰撞重大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营海安全函〔2025〕19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即日起对游艇进行集中停靠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西市区实际情况,确定1处游艇临时集中停泊点。
西市区游艇码头停泊点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渔市街道御龙府后西北300米游艇码头,运维主体:营口万顺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炳霖 18840774777。
二、游艇所有人应与集中停泊点运维主体作出安全管理承诺并签订《游艇停泊协议》。
三、集中停泊点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后,对于不能提供停泊协议的游艇,营口辽河口海事处不予受理备案。
四、集中停泊点运维主体在海事部门指导下,协助做好管控出航游艇的适航条件、航行水域,抗风等级、乘员定额等限制要求,对于不符合出航条件的游艇,一律不得离开停泊点航行,并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告营口辽河口海事处。
五、游艇停泊点运维主体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停泊点的游艇安全和运营范围内的游艇停泊点安全生产负责。
六、海事值班电话:0417-3843009。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