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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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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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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消费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与合法权益,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平台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核验入网商户资质,允许无证或资质不全的商户上线经营,发现入网商户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或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未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或未及时更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资质、门店、实际经营地址相关信息等问题。

(二)外卖商家经营资质问题。未取得证照、证照过期及伪造、涂改、租借、转让资质证书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平台公示证照地址不一致,无实体经营门店的“幽灵外卖”,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等问题。

(三)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食品加工操作区环境卫生不达标,设施设备未按要求清洗维护,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混放,未按规定配备病媒生物防治设施等问题。

(四)食品原料及加工问题。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及原料;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肉,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冷冻肉等冒充“原切肉”“鲜切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或健康证明过期、使用虚假健康证明、经营者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等问题。

(六)配送过程安全问题。未按规定对餐食进行封口,未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配送容器不干净,未按要求保温或冷藏等问题。

(七)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网络平台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举报。

(三)信函来访举报。邮寄或直接递交至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函请注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线索”。(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3号,邮编:115000)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线索尽量详实,包括但不限于违法店铺名称(平台显示名称及实体店招牌)、经营地址、违法事实等信息,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订单截图等),以便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严禁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三)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诚邀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携手打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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