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目的
提升西市区学校及托幼机构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处置能力,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为核心,科学规范应对疫情,遏制暴发流行,保障师生健康,维护辖区正常教学秩序。
1.2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快速响应”的工作原则,筑牢校园流感防控防线。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市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及托幼机构,涵盖流感大流行期间的预防、监测、报告、响应及善后全流程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成立西市区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指挥部,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学校流感大流行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2.2 区教育局职责
1. 牵头制定辖区校园防控细则,部署、督导学校落实防控措施。
2. 组织学校开展流感防控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防控意识。
3. 实时掌握学校疫情动态,与卫生健康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4. 协调解决学校防控物资、隔离场所等保障问题,维护教学秩序稳定。
2.3 区卫生健康局职责
1. 提供流感防控技术指导,制定监测、报告、消毒等工作规范。
2. 组织开展防控知识宣传,联合教育局开展专项培训和督导检查。
3. 及时通报辖区流感疫情信息,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置。
4. 统筹辖区医疗资源,保障师生诊疗需求,防范院内感染。
2.4 学校及托幼机构职责
1. 成立防控工作组,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各岗位职责。
2. 建立晨检、因病缺勤登记、疫情报告等制度,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
3. 开展常态化防控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
4. 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疫情调查、处置,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和心理疏导。
2.5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1. 为学校提供防控技术支持,开展培训、指导和应急演练评估。
2. 负责校园流感疫情监测、预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
3. 指导学校实施疫点消毒,评估消毒效果,提出防控改进建议。
4. 按规定上报疫情信息,协助开展病例溯源和密切接触者管理。
3 应急准备
3.1 预案体系建设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联合修订完善本预案,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个性化防控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修订更新。
3.2 物资与设施准备
1. 区卫生健康局储备足量消毒剂、口罩、体温计、快速检测试剂等应急物资,建立动态补充机制。
2. 学校按师生规模储备防控物资,设置独立临时隔离室,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和消毒设备。
3. 完善学校卫生设施,保障教室、寝室通风条件,配备洗手池、洗手液等卫生用品。
3.3 培训与演练
1.区教育局和区卫健局参与或者组织学校负责人、校医等开展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
2. 每年参与或者至少组织1次辖区校园流感防控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和部门协同能力。
3.4 宣传教育
学校通过课堂教学、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流感防控知识宣传,发放健康告知书,提升师生和家长自我防护意识。
4 监测与报告
4.1 学校监测
1. 每日开展晨检和午检,重点监测体温(腋下体温>38℃)及流涕、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
2. 详细记录师生因病缺勤情况,追踪病因,对流感样症状者及时劝离就医,并做好登记。
3. 发现疑似疫情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4.2 报告流程与时限
1. 日常阶段:发现1例及以上流感样症状师生,24小时内通过指定渠道报告。
2. 疫情暴发阶段:同一学校一周内出现30例及以上关联流感样病例、5例及以上住院病例或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2小时内电话或传真报告,经核实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3.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或转报。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与启动
根据疫情波及范围、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 三级响应:单个班级出现5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由学校启动,报区教育局和卫生健康局备案。
2. 二级响应:单个学校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2例及以上住院病例,由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联合启动。
3. 一级响应:多个学校出现疫情暴发或出现死亡病例,由区政府启动。
5.2 响应措施
5.2.1 三级响应措施
1. 学校对涉疫班级实施停课4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2. 加强校园消毒,重点对教室、寝室、食堂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杀。
3. 暂停涉疫班级集体活动,做好师生心理疏导。
5.2.2 二级响应措施
1. 扩大停课范围至相关年级或全校,停课期限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确定。
2.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并实施管控。
3. 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力量支援学校,开展防控指导和病例诊疗。
5.2.3 一级响应措施
1. 统筹辖区医疗、防控资源,全面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措施。
2. 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要求,引导公众配合防控工作。
3. 协调保障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6 响应终止
当最后1例病例治愈出院或隔离期满,且连续7天无新发病例,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评估,报指挥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学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7 善后处理
7.1 评估总结
疫情结束后,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对防控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查找问题,优化预案。
7.2 奖励与追责
对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3 恢复教学
学校在恢复教学前,需经区卫生健康局和教育局验收合格,做好环境消杀、师生健康监测等准备工作。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西市区教育局、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