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场舞活动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立足职能开展专业指导服务
西市区依托街道(社区)文化站,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文化志愿者下沉活动广场,开展广场舞基础动作、队形编排等免费培训,提升群众文化活动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在培训过程中同步宣传文明健身、遵守公共秩序的理念,引导群众合理控制活动时间和音量,自觉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
二、推动群众文化组织自我管理
积极支持辖区广场舞队伍自发组建群众文化团体,协助指导成立广场舞协会及社区分会,引导各队伍制定自律公约等简易管理机制。
三、强化文明健身宣传引导
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广场等阵地,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海报、活动现场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文明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相关要求,引导广场舞爱好者自觉遵守活动秩序,兼顾周边居民生活需求,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群众文化活动氛围。
下一步,西市区将持续深化业务指导、宣传引导和群众文化组织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广场舞活动的协同管理,不断提升辖区群众文化活动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