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市区船籍海洋捕捞渔船生产者:
为切实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依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渔业发展项目和2023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渔{2023}39号)以及《辽宁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辽农渔〔2022〕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西市区船籍渔船2022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审核和发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为合法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补贴对象申请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2年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并纳入国家渔船“双控”管理;
2. 2022年所拥有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等证书齐全有效;
3. 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等海洋渔业资源养护措施。
二、补贴标准
全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海洋伏季休渔补贴+负责任捕捞补贴。2022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比重占50%;负责任捕捞补贴比重占50%。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负责任捕捞包括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渔捞日志、定港上岸、海洋哺乳动物保护等五项指标,其中:船位监测占负责任捕捞补贴的50%,进出港报告占负责任捕捞补贴的20%,渔捞日志、定港上岸和海洋哺乳动物保护各占负责任捕捞补贴的10%。
三、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符合西市区船籍2022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条件的渔船所有人,需本人及时提交渔船材料如下:
(一)渔船2022年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二)渔船2022年的所有人或渔船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渔船2022年的所有人或渔船公司法人户口本复印件;
(四)渔船所有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的复印件(注意:要求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卡一类卡,并标注该银行卡的开户行);
(五)渔船所有人同时手持身份证和银行卡的6寸照片的复印件(标准为:可看清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
(六)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申领渔船燃油补贴更改受益人的,根据渔船情况不同,需提供遗产继承人、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上述材料每艘渔船需准备两份,装入档案袋中,用于备案存档。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渔政执法大队对渔船所有人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分别在西市区政府网、西市区农业农村局、四道沟渔港等西市区辖区码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地点
请符合西市区船籍2022年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条件的渔船所有人,于2026年11月9日前将申请材料的提交至区滨海街道办事处(新楼2楼会议室)。待审核完毕及最终发放名单公示后,第一时间发放补贴资金。
五、注意事项
1. 请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在审核和发放过程中,若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西市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孙铭鸿,联系电话:0417-4880332
滨海接到办事处电话(收档案临时电话)0417-2805650
西市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1月5日